徽章介紹

 【歷屆授勳者

【勳表/略勳查詢】

軍職勳章:


紅星之勳
保家衛國首戰一線,榮耀凱旋不分空軍、陸軍、海軍,凡殺敵破百者,由女王授予此勳,直接進封特級上將,只能由女王撤下。
位階:最高
高於:玉彩雲勳
低於:
皇家義德勳章
由女王授予,用於盛大場合,如:「出巡、開議、巡迴、巡視、國殤等」,凡是皇室成員、有貢獻之貴族皆可得此勳章。
位階:
高於:
低於:


玉彩雲勳
凡保家衛國有功者或護國戰死犧牲者又或對於戰爭有決定性貢獻者,特封此勳,此勳由革命將軍、副將、首相同意頒予,只得首相撤下
低於:紅星之勳
高於:大烈朝章


大烈朝章
於各大戰爭擊殺、攻退敵人超過60餘位者抑或隻身攻退多名敵軍者,獲此殊榮
高於:烈日彩章
低於:玉彩雲勳
烈日彩章
對於我國付出於平定內亂以及剷除軍閥勢力,以及參與革命建國有功滿足三條件者獲此殊榮,此勳正氣凜然,具避邪之效,唯一有中文字之勳章,烈日於此;光照大地;榮耀凱旋。
高於:彩勳
低於:大烈朝章
彩勳
對於平定內亂、統一全國、削弱軍閥勢力等對於國家內戰有功者,獲此榮勳,只能由女王頒予。
高於:革命召集令
低於:大烈朝章


革命召集令(已不頒予)
參與革命有功者且致力於開國,對於建國組織政府,獲此特勳,只能由首屆總統頒予
低於:彩勳
高於:革命軍勳
革命軍勳
致力效命於我國軍事、保衛、參與革命、大小戰爭有功者,由女王頒予。
高於:閃勳
低於:革命召集令

閃勳
參與網路戰役、網路軍隊、白帽駭客軍,對於我國資訊科技戰爭有功者抑或,或領導我國網路軍團將軍、將領,封此榮章
高於:海、陸軍將軍勳
低於:革命軍勳

海軍將軍勳
位階與陸軍將軍同等,曾任海軍將軍且參與戰爭指揮有所貢獻者,獲此榮勳
高於:
低於:閃勳
陸軍將軍章
位階與海軍將軍同等,曾任陸軍將軍且,參與戰爭指揮有所貢獻者,獲此榮章
高於:
低於:閃勳

公職勳章:


聯邦十字勳章
對於我國人民做出奉獻(軍事、醫療、衛生、福利、安全、民生等等)由下議院一致同意獲此殊榮
位階:公職勳章最高階
化學聖勳
曾任科技部化學研究所研究員抑或對我國化學方面做出貢獻者,經同意由女王陛下授予
位階:等同生醫之勳
生醫之勳
致力於我國生物、醫學、生技、生物科學、生物化學、解剖學、生理學、病理學等等醫藥方面
位階:等同化學聖勳
國光勳
又稱公僕勳章,曾任總統(今首相)職位且受人民及上下議院,一致同意為"最佳總統或首相"獲此勳章,只能由下議院頒予
位階:等同生醫之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