旗津國考試法

 1.考試法定由始之西瓜國,所有國務大小考試、公務人員職權、獎懲、退休皆由此法規範

2.所有公務人員考試除公安職員考試,皆由考試部管轄

3.考試部置考試委員,負責命題、送題、審題、申請等

4.考試委員及考試部長嚴禁在未公開題目前,洩題、截圖、送出答案等,處以彈劾且6年不得報考公務人員、參政

5.國務考試嚴禁作弊,作弊者嚴重處以一清專案(嚴重條款),輕者處以1500罰金

6.公職考試分貳階段:

     (1) 筆試

     (2) 面試



註:一清專案-嚴重條款:克除國籍,永久凍結身份;中則條款:永久凍結被選舉權、參政、報考公務人員權利,併科罰金2000;輕則條款:凍結投票權、被選舉權、報考公務員及參政權共5年且併科罰金2000


6.國務考試監試委員禁止提供建議、提供答案、提醒等,否一律記大過併科罰金500

7.國家考試、入籍考試至多考五次免費,超過五次(第六次) 須繳210報名費

8.所有獎懲:
(1)警告,三支警告為一小過
(2)小過,三支小過為一大過
(3)大過,三大過革職
所有懲戒皆不得消除

9.考試申訴由司法院受理

10.軍役獎懲為:小過:降1級;大過降3級

11.辭職及留職皆保有公職證件紀錄,審查亦可復職

12.高等公職如:院長、議長、FCI局長等等,只得由彈劾、辭職、罷免才可停職

13.公職考試考科如下:
括號為加考---特定職員
(1)行政人員:英文、台語、憲法深度討論、公民判讀。
(2)行政院白帽駭客衛隊:英文、數學、C++或JAVA、台語、資安科技。
(3)司法政風:英文、台語、憲法深度討論、公民判讀。
(4)法官:進階公民判讀、法條與法律、憲法、憲法深度討論、台語。
(5)FCI基層警員:進階公民判讀、憲法深度討論、進階數學、物理、(化學)、(生物)、英文
(6)FCI網路偵查隊:英文、憲法深度討論、C++或JAVA、資安科技
(7)司法檢察官:進階公民判讀、法條與法律、憲法、憲法深度討論、台語。

14.所有法條、考科,經過該機關認定、審查後,經下議院投票通過即可修改

15.公務人員分:特等、1等、2等、3等

16.公務人員考試皆從3等開始,期間升職可跳1至2等。